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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子為搶遺產下毒殺爸爸 屬於最嚴重行為,直接喪失繼承權,爸媽原諒也沒用 次子長期不孝、當眾辱罵父親 若父親生前明確表示不給繼承,才會失權 就算臨
65歲的林阿姨終身未婚、沒小孩,財產3,000萬 多年來只有姪女小雨照顧她,哥哥們卻只在缺錢時出現。 於是林阿姨立遺囑:「全部給小雨,哥哥一毛都別拿!」
阿祖40年前過世,土地一直沒辦繼承,結果現在繼承人暴增到80多人 有人失聯、有人獅子大開口,地政還來函說:再不辦就要標售!
爸爸過世只剩200萬,但生前: 哥哥創業拿500萬 妹妹結婚拿300萬 還欠債600萬 結果會怎樣?重點在「給錢時間+原因」
82歲的老趙,單身、無兒無女,房子+存款超過700萬 這10年,全靠鄰居阿強照顧:送餐、陪看醫生、打掃 老趙常說:「我走了,錢跟房子都給你。」 但只有說,沒立
爺爺過世留下房子和存款,但兩個兒子都已過世,結果卻不一樣! 情況1:兒子「先走」,大兒子在爺爺過世前就離世。
老陳過世後留下 500 萬房子,但可能欠 300~800 萬債務。 兒子大明想保留老家;女兒小美只想遠離麻煩。 面對「遺產不確定」「可能負債」該怎麼辦?
阿明跟志強一起買了市區土地,各佔一半份額 。但最近阿明想賣地投資新事業,志強卻堅持不賣,兩人意見僵持,氣氛超尷尬。
小林騎車直行,黃先生左轉時撞上他,結果小林腿骨折、住院開刀,還得休養三個月 。鑑定報告指出:黃先生未禮讓是主因,小林有超速是次因。
甲與乙結婚後,育有丙、丁兩名子女,因為甲想把遺產都留給丙,以下兩種遺囑方式有效嗎?
行政院於114年2月20日公布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,本次修法就以下四部分修法,摘取部分重點如下:
甲與乙結婚後,育有丙、丁、戊三名子女,甲並有兄弟己、庚,甲在111年10月1日不幸過世,留有500萬遺產。